省厅完成全系统省级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确认工作
日前,省厅根据省编办关于省司法厅公共服务事项一审反馈意见,经补充完善,共梳理确认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省级公共服务事项60项,其中,省司法厅机关21项,省法律援助中心7项,徽元公证处3项,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9项。 一是 专题研究布置。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编办关于省司法厅公共服务事项一审反馈意见,就省厅二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是 全面梳理事项。按照“应尽则进”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照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文件(含省厅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相关会议纪要、已作出公开承诺及已经提供的经常性、常态性、为群众认可的公共服务事项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并就拆分和新增公共服务事项听取具体实施部门、单位意见,对补充事项内容逐条进行推敲甄别,更改规范5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拆分2项公共服务事项,细化1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依据,确认核实5项证明类事项和18项“点菜型”事项。 三是 规范完整填报。认真对照公共服务事项清理情况表填报注意事项和填写范例参考文本,规范资料填报工作,确保公共服务事项填报表格、服务指南完整、规范,事项名称有效体现具体服务行为,办理依据完整且与事项名称相符,办理依据的实施层级对应准确,证明类事项和“点菜型”事项标记明确。
(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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