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
7月28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在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16个市及2个省直管县分别介绍了上半年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汇报了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夏月星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夏月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全面贯彻《意见》精神提出要求。夏月星指出,《意见》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昭示着法律援助工作既是一种政府行为,更是一种国家责任,意义深远,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我国法律援助发展史上一个划时代的事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夏月星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路是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完善服务方式,夯实保障基础,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一是要坚定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从继续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援助对象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三个方面抓落实,年底前,全省经济困难标准达到最低生活保障2倍或2倍以上,并加快向低收入标准推进。二是要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大与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沟通协调力度,力争尽早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办案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做实做细工作,切实解决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不畅问题。三是要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深化细化制度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快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年内出台个案质量标准、综合管理质量评价标准及法律援助案卷立卷归档办法。落实“一对一”案件监管要求,综合运用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征询办案机关意见、案卷检查、质量评估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四是要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加强与发改委、民生办等部门的联系协调,争取将法律援助纳入“十三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和民生工程。推进地方立法,促进法律援助保障工作的法治化。按照中央“全额保障”的要求,加大力度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依托现有资源,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五是要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将法律援助纳入公益宣传范畴,纳入普法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宣传有效载体,树立品牌形象,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各市及省直管县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长),省厅法律援助工作处、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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