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26.09.2014  19:54

      9月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5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通过了关于批准《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议、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决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确定阜阳市颍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臧世凯在讲话中对会议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通过的法规和决议,特别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进取意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各项职权,高度关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地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根据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今年工作,不断拓展思路,为谋划和做好明年工作奠定基础,为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不懈努力。
      省政府副省长杨振超、省法院副院长汪利民、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