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
12月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15日下午至18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召开。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审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和批准《淮南市消防条例》;审查和批准《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2015年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