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第二十三会议于9月21日至24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安徽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信息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审查和批准《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审查和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滁州市等三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安徽省南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亳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延期换届的决定(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阜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延期换届的决定(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延期换届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5年省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5年省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补选安徽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14年度述职报告审议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将修改完善后的审议意见分别交省政府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处理,并向述职人员反馈。
会议听取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将这个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