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二十三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副主任花建慧、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5月24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审查和批准《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省政府对2016年环保“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将上述相关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整改情况的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年度述职工作方案的汇报,原则通过这个方案,要求相关委员会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驻会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