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沈强、李平,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夏维奇作的关于《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郭再忠作的关于《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初次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宗教事务局局长陆友勤作了说明。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已分别经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东辉、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美、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中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根据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朱春旭作了说明。
省政府副省长李建中、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晓燕、省高院副院长周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省直管县及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部分负责同志。
根据有关规定,有1位公民旁听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