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斌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 弘扬“四个伟大精神”践行“三严三实” 奋力谱写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新篇章

03.04.2018  01:48

      3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沈强、李平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批准了《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南晓敏、徐建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现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57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李锦斌向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依法组织决定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李锦斌发表了讲话。他说,本次会议本着对宪法法律、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务实作风,认真依法履职,高质量完成预定任务,开得很圆满、很成功。

  李锦斌指出,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5个代表团审议特别是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伟大奋斗、伟大团结、伟大梦想精神,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的大政方针,是新时代中国的国家宣言。省人大及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大力弘扬“四个伟大精神”,始终践行“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李锦斌强调,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把坚定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着力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力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都在宪法框架下进行,全力落实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力保障推动我省党政机构改革,确保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决议决定在我省得到遵守和执行。要大力弘扬“四个伟大精神”,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要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依法保障和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促进法治安徽建设,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与中心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省政府副省长李建中,省高院院长董开军,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部分负责同志。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