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3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沈强、李平,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与土耳其安塔利亚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议案》的决定。
会议审查批准了《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沈素琍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按照省委批转的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落实。她指出,要始终把牢政治方向,严守“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的立法决策及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履行好肩负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要切实增强履职实效,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安徽发展所需,全面落实常委会“工作要点”,依法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兑现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向代表作出的郑重承诺,进一步实化“双联”工作、办好议案建议、强化履职保障。要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履行职责使命,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省政府副省长李建中、省高院副院长张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省监察委员会委员沈厚富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省直管县及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部分负责同志。(记者 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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