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明波、李明、沈强,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这次常委会会议于7月22日下午至26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商会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信访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港口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与蒙古国科布多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徽省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8年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省级决算;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安徽省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18年度述职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