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目录摘要

13.05.2014  18:45
                                                                议  案  目  录   第  1  号    关于尽快出台《安徽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的议案………………………………………………1 第  2  号    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议案………………………………1 第  3  号    关于尽快制定《安徽省水文条例》的议案…………………………………………………………………1 第  4  号    关于尽快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的议案……………………………2 第  5  号    关于制定《安徽省〈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议案……………………………………………………2 第  6  号    关于修改《安徽省律师执业若干规定》的议案……………………………………………………………2 第  7  号    关于修订《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议案……………………………………………………………2 第  8  号    关于尽快修订《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议案………………………………………………………3 第  9  号    关于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我省老年事业发展的议案…………………………………………3

 

 

9件议案内容摘要   (第1号) 关于尽快出台 《安徽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的议案 芜湖代表团杨良金等11名代表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我省存在大量的违法建设,破坏了城乡整体规划,建议尽快出台《安徽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第2号) 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议案 六安代表团于军等11名代表 现行的《安徽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相关机构的权利与义务是缺失的,残疾人保障工作体系和机制还不够健全,而且忽视了对残疾人应当享受权利的尊重,忽视了对残疾人人格的尊重等,建议对该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第3号) 关于尽快制定《安徽省水文条例》的议案 宣城代表团邰玉梅等23名代表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目前我省水文工作存在着重视不够、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投入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建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安徽省水文条例》,依法促进我省水文事业的发展。   (第4号) 关于尽快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的议案 阜阳代表团王如达等14名代表 防震减灾法于2008年修订后,在内容上有不少调整。为了使该法在我省能顺利实施,进一步促进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建议我省尽快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第5号) 关于制定《安徽省〈义务教育法〉 实施细则》的议案 亳州代表团李韧等12名代表 尽快制定《安徽省〈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强制执行《义务教育法》。   (第6号) 关于修改《安徽省律师执业若干规定》的议案 亳州代表团曹振萍等11名代表 新《律师法》的施行,对我国律师制度做出了一系列的新规定,而《安徽省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已不适应律师管理的现状,有些规定也与新《律师法》有冲突,建议修改《安徽省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   (第7号) 关于修订《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 条例》的议案 亳州代表团石磊等10名代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实施,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推动科技进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科技的发展,《条例》部分内容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建议对《条例》进行修改。   (第8号) 关于尽快修订《安徽省科学技术 进步条例》的议案 蚌埠代表团刘自力等12名代表 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随之变化。建议修订《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保证政府对科学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明确各级政府科技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明确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程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第9号) 关于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加快我省老年事业发展的议案 淮北代表团毕美家等11名代表 随着我省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龄问题日益突出,各级政府要重视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老年事业发展。建议:1、高度关注并下大力气缓解独居老人生活上的困难。2、加大对老年人学习、活动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3、积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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