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
3月4日下午,省体育局在局机关西二楼召开了省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大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公办室主任秦旭、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建议提案办理人出席会议。
王大军在讲话中指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是履行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呈上一份满意答卷。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有利于帮助我们更好地找准体育事业发展和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抓手和着力点,为体育强省建设出谋划策,添砖加瓦,我们要以欢迎态度、开放态度看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要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 要坚持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承办处室抓落实、局办公室协调推进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办理的机制。 三要完善机制,注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纳入省委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要注重强化沟通联系。做到每件建议提案先协商后办理,不协商不办理,不协商不签发;我局属于会办单位的,也要积极配合其他厅局,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要注重积极采纳建议提案中的合理要求。注重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台帐制度,对办理工作慢,办理不认真的,要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注重办理质量和效果。答复工作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内容包括提案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建议的采纳或处理情况,不可笼统空泛,答非所问,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格式行文。要注重办理时限。会办件须在一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告之主办单位,人大建议主办件要在三个月内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须在8月31日前答复政协委员。
截止目前,省体育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办1件、会办6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4件、会办2件)。
编辑:局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