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报告(摘要)

07.04.2017  20:34

2016年12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摘要公布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方面。一是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我国脱贫攻坚形势和更好实施精准扶贫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全省上下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髓要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二是在“1+20+4”政策基础上,建立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和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制定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政策、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鼓励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强力推动健康脱贫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加快社会扶贫平台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参与2017年国家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表彰活动。开展省内扶贫协作,组织省内经济较发达的县与贫困县一对一结对帮扶。四是科学确定2017年减贫目标,计划全年完成90万贫困人口脱贫、1000个贫困村出列、力争2个贫困县摘帽。五是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二、进一步强化四个精准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检查核查,切实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发生。二是提升“四项清单”质量,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和项目清单,从根本上实现“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三是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生力军、催化剂作用。四是以脱贫成效为导向,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办法,对年度拟出列的贫困村、脱贫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实行监测评估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村一户。

三、进一步突出产业扶贫方面。一是提高产业扶贫实效,实施特色产业扶贫规划,推进特色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光伏扶贫,推进333个省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加快建设村级电商扶贫站点,开展好电商扶贫试点。二是加大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力度,提高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三是把经营性资产改革作为重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鼓励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进一步着力补齐短板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健康扶贫 “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政策,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工程,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因大病支出造成返贫可能的户实行兜底政策,确保不因病返贫。二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对未考上高中或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和“雨露计划”全覆盖。三是强化基础设施扶贫。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快贫困地区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大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完善社保托底政策,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五是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注重做好搬迁后帮扶工作,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五、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方面。一方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涉农资金整合权限,加大统筹力度,做到“应整尽整”。一方面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六、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方面。一方面把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牢牢结合起来,以党建促进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推进党建,让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同频共振、联动发展。另一方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签订年度脱贫责任书,出台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实行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