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检查

14.12.2015  17:11

  为加强汽车市场监管,规范汽车市场经营行为,打击和遏制经销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近日,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以“六个突出”为抓手,在辖区内部署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整个行动持续到2016年3月结束。

  一是突出市场主体检查。以辖区内汽车经销商、汽车修理厂、汽车配件零售商和汽车装饰装潢经营者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市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及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等为检查重点,着力规范汽车市场经营秩序。

  二是突出格式合同检查。以各类汽车市场销售、维修合同为重点,检查经营者有无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宣传用语检查。对汽车经销商、汽车维修经营者、汽车修理厂、汽车配件零售商和汽车装饰装潢经营者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车辆信息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性能等主要数据以及降价促销信息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标识或宣传等进行全面检查,着力提升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

  四是突出注册商标专用权检查。对汽车在销售维修保养及装饰装潢中使用的汽车配件产品进行检查,看是否有厂名厂址、以次充好,以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指导汽车配件经销商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着力构建放心消费环境。

  五是突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检查汽车维修服务企业在对汽车维修保养中是否存在以旧代新、以假充真、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费用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六是突出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检查。检查汽车经销(服务)者、4S店、汽车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汽车修理厂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是否存在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以及利用各种形式强制搭售相关商品和车辆保险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