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四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5.07.2016  23:0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大力实施四项举措,有效加强了“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坚决“瘦身”,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规定。执行与工商登记相关的行政审批规定,未擅自设定、也未通过备案等方式变相实施前置审批。7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规定,又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县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中,属行政审批的事项由4项减少为3项。

  二是实施“双告知一承诺”,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县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县相关审批部门确定专人每日登陆市政府网站,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认领、传送、反馈和后续监管工作。各部门通过市政府电子政务大厅的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双告知”信息共享模块,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印制告知单等方式向注册申请人宣传“先照后证”,明确告知申请人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申请人了解后,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在未取得许可审批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是开展“双随机”抽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送“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入库,开展“双随机”抽查。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并对发现的有照无证经营行为信息抄告公安、安监等相关审批部门。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要求,联系各相关部门及时归集并丰富工商登记、企业年报、部门监管以及司法协助等信用信息,共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是强化维权调处,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原县消费者协会及各分会统一更名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其分会,更加有力的开展消费纠纷调处工作。对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65质量投诉举报热线、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同时实行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