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叫停商品房买卖“霸王条款”

02.07.2014  17:31

  房屋买卖是事关百姓安居乐业的大问题。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职能,扎实开展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该局组织执法力量,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调查了解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合同的使用情况,要求企业限期备案,并将备案的时限、材料、程序、公示等一并告知企业。重点审查格式条款是否违反《合同法》和《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是否含有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格式条款提供方是否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已备案的合同样本,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水、电、气等基础、配套设施是否符合“一价清”的要求,逾期交房与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对等,出卖方是否擅自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各类格式化的补充协议进行全面的检查规范,“揪”出那些消费者在买房时可能遭遇的“不平等条约”。对违反规定的格式条款,书面通知提供方予以修改,依法查处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并将格式条款备案及其使用情况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条件之一,以备案促规范。

  今年以来,该局已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申请20份,修改各类“问题条款”84条,办理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备案登记20件,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