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十强化”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新春佳节将近,为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日前,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十强化”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了以“迎新春,保安全”为主体的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认识。烟花爆竹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该局要求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人力,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红线”、“底线”。
二是强化责任。该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同时要求各市管所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三是强化宣传。该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强化群众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
四是强化准入。该局根据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的最新政策,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管理,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经营者,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已被取消经营许可证的、超范围经营的,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
五是强化自律。该局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备案制度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督导经营者认真做好建立好相关台帐,要求经营业户把好进货渠道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与索票索证义务,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进货发票或者信誉证明,杜绝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明令淘汰的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生。同时,要求经营户必须设置安全消防措施,对无安全消防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
六是强化监管。该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查处: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的;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厂址、保质期烟花爆竹的;燃放说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销售包装标志不全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营业执照、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查明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烟花爆竹经营者,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留隐患。
七强化检测。该局对全县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的15个品种进行了抽样封存,抽样产品送到法定检测机构,对产品标志、外观、引火线、药量、燃放性能等项目进行检测,从销售环节把住产品质量安全关。
八是强协作。该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信息上互通、行动上互动、执法上互助,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九是强维权。该局整合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平台,成立投诉举报中心,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将有关部门关于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的通报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向社会公示,并作为市场检查重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防止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是强督察。该局加强对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汇总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40余人次,执法车辆110台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320户次,,抽检15组,立案查处2起,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维护了辖区安全和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