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从源头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

15.09.2014  18:29

  为了从源头上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近日,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紧扣职能,扎实开展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今年4月9日,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篇幅内容较2000年版增加较多,条款更加细化、规范化,更加注重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新版合同内容变更较多,加之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生疏,又急于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往往不知道从何处下手。鉴于上述情况,该局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化宣传,全面调查了解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合同的使用情况,要求企业限期备案,并将备案的时限、材料、程序、公示等一并告知企业,以备案促规范。另一方面,把企业合同专管员请到市场监管局,由局合同管理人员面对面,现场指导、示范,提供“一对一”高效服务。重点审查企业格式条款是否违反《合同法》、《物权法》和《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的规定;是否含有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同时,细化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增强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只要企业提供的资料齐全、合规,该局当场出具《格式条款备案证明》,为企业抢占市场先机,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截至目前,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申请36份,删除、修改各类“问题条款”146条,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36件,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