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四化”建设的意见》印发

18.04.2016  16:07

为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责任不实、手段不强、方式不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保障食品药品安全,4月18日,省局印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四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信息化、网格化、痕迹化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意见》要求,加强监管规范化建设,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覆盖食品药品监管全程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信息公开、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促进监管工作依规矩按程序开展;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成行政执法信息系统,风险分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检验检测数据管理系统,完善现代化监管支撑手段;加强监管网格化建设,织密织牢基层监管网格,完善网格运行机制,确保基层监管没有空挡;加强监管痕迹化建设,推进审批工作、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投诉举报“痕迹化”,实现监管行为可查证、监管责任可追溯。

意见》强调,“四化”建设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强基固本的重点工作,涉及监管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促进“四化”联动,整体推进,并通过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省局将强化督导考核,将“四化”建设情况列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两个创建”考评,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