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聘请特约监督员、义务政风监督员和法律顾问
8月7日下午,合肥市物价局聘请特约监督员、义务政风监督员和法律顾问仪式在市燃气集团举行。会议由市物价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钱广玉主持,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林、副局长王磊、胡方林、总经济师高永和受聘的各位监督员、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
胡方林副局长宣读了《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聘请特约监督员、义务政风监督员和法律顾问的通知》。我局将聘请周吉人等5名同志为特约监督员,梁昌军等7名同志为义务政风监督员,聘期3年;华国庆等2名同志为我局法律顾问,聘期1年。《通知》明确了特约监督员、义务政风监督员和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力,制定了相关工作机制,提出了工作要求。王磊副局长就近期我局重点工作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张林局长介绍了我局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合肥市物价局在“大物价、大服务、大监管”工作理念引领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服务民生改善等方面,结合价格工作职能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其中“惠民菜篮子民生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目录式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等创新工作得到了政府、百姓和企业的肯定,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他表示,有了各位监督员和法律顾问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内部外部监督的合力,一定会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局依法治价的手段和能力,助推价格工作不断创新,实现打造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合肥版”的奋斗目标。
会议期间,合肥燃气集团作了《抓服务、促行风、争一流》的行风建设经验介绍,各位监督员和法律顾问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就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和法律职责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共同表示将协助合肥市物价局加强政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