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监狱着力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12.10.2015  17:14

 

一是建立党委、党支部对监狱、监区(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同时明确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分别负责牵头抓落实和具体抓落实。二是强化三项制度落实,着力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管理。落实监狱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明确监狱领导对监区党建工作进行帮扶指导,重点督促监管安全、党风廉政建设、生产安全等制度落实,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联系点党建工作开展巡查或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强化激励约束,督促整改落实;落实主题活动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载体作用,通过开展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工作主题活动,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创优。三是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组织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体系,坚持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紧扣年度、阶段工作重点,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保障措施加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民警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对因不认真履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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