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贫困生资助再提标

19.08.2015  19:43

    记者8月1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加大,中职生和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每年生均增加500元,达到2000元;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延长,申请额度由去年的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今年的不超过8000元。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每年生均2000元。省教育厅要求,春季学期未执行新标准的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时须一次性予以补发。

  根据日前公布的《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今年我省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今年我省还获得了国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555万元资金,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贫困生,给予一次性路费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目前,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覆盖大中小学校的各个学段,从“小”到“大”,应助尽助。 2014年,全省共投入奖、助、勤、贷、补、免等各项资助资金96.8亿元,惠及各级各类学生和幼儿1492万人次。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次较2013年分别增长11.8%和4.4%。

  为了方便更多人了解资助政策,我省常年开通中职、普高、高校和助学贷款咨询投诉电话(中职:0551-62831830;普高:0551-62811153;本专科:0551-62831889;研究生:0551-62831850;助学贷款:0551-62831867)。对举报投诉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

责编:孙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