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公平、公正 去年我省重新鉴定案件下降逾六成[第316期司法连线]

26.03.2015  19:32

本报讯 日前,从省司法厅鉴定管理处获悉,2014年,全省司法鉴定业务总量达70470件,较上年增长22%。而涉及重新鉴定案件却同比下降62.9%,鉴定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据介绍,重新鉴定案件既是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难点,也是引起被鉴定人投诉的重点。去年以来,省司法厅进一步加大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案件管理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鉴定机构、管理系统、鉴定专家和相关部门等多方作用,完善重新鉴定监管体系,有力保障了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公平、公正。

建立开发司法鉴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全省鉴定信息同步查询和实时监控。该系统平台分为省级、市级和鉴定机构三级管理,具有信息查询、业务监管、档案管理等功能。全省121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业务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同步录入所有鉴定案件的相关信息。去年,省司法厅厅还会同软件公司开发设立“重新鉴定”查询专项版块,省、市两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通过该系统板块实现了对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案件的实时监控。

对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案件,实行保险行业外部监督机制,减少涉保案件重新鉴定。据介绍,近年来涉及保险理赔的司法鉴定案件不断增加,且重新鉴定比率较高。2014年,省司法鉴定协会和省保险行业协会多次联合召开全省涉保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就涉保司法鉴定中的重新鉴定等问题交流对策。省司法厅、安徽保监局还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工作秩序。

2014年,省司法厅在全省遴选14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司法鉴定专家,采取集中封闭、交叉互评的方式,随机抽取40家机构172份涉及重新鉴定的卷宗进行评查。从卷宗规范、办理程序、文书格式、鉴定意见、一票否决等五大方面36个小项进行逐一评查打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卷宗,约谈鉴定机构负责人和鉴定人,督促进行整改。

省司法厅还制定下发《司法鉴定机构重大鉴定事项报告办法》,明确将“涉及两次以上重复鉴定或重新鉴定、补充鉴定”列入重大鉴定事项报告范围。同时,建立各鉴定机构之间相互监督机制,有效保障了鉴定质量。(记者钟政林)

稿件来源:2015年3月2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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