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 安徽法院“云”开庭审理案件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凶猛,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安徽三级法院全面开启网上诉讼服务,2月3日至5日共立案1485件。此外,各地法院通过电话、微信、在线调解平台等多种方式调解案件,成功调结案件100余起。
安徽高院 网上 审理 追偿权纠纷上诉案 标的达3700万余元
2月6月上午9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互联网庭审平台开庭审理一起标的达3700万余元的追偿权纠纷上诉案。三方当事人分别在合肥市、蚌埠市的家中、办公室参加庭审,另有4个一审被告缺席。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发现在蚌埠市的上诉人王女士虽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上诉费,法庭将对她的上诉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王女士称,其未能按期预交上诉费用,是因为蚌埠市疫情防控十分严格,银行未能及时受理转账造成的,而非有意不交。
合议庭当即进行合议,查明法院通知的交纳上诉费用的截止日期确实与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的时间点有交叉。本着在特殊时期对当事人权益予以特殊保护的原则,合议庭当庭决定,对上诉人王女士的申请及理由予以采信,告知其可以上诉人身份参加庭审,并在庭审后7日内预交上诉费用。历时2小时,庭审顺利结束,各方当事人当庭核验了庭审笔录,对庭审过程表示满意。
淮北中院网络审理一起 30余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淮北中院刑庭合议庭利用学习强国APP视频会议形式合议一起案件,该案系30余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均为外省人士,经濉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上诉到市中院,主审人经过阅卷,发现一外省被告人刑期到2020年2月8日到期,为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院、省高院及淮北中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刑庭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合议该案,合议庭成员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并形成一致意见。
此外,淮北中院民一庭认真梳理原定排期开庭的案件情况。对二审案件,由主审法官针对排期情况,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是否有新证据,如有新证据,是否同意通过微信或短信,或特快专递形式提交给主审法官,再由主审法官通过上述形式送达给对方当事人,由对方当事人采取书面质证的方式发表意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即进行证据交换、质证,当事人不同意的,要求开庭的,予以延期审理。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无新证据的,原则上采取不开庭,进行书面审理。2月4日至5日,淮北中院民一庭共合议案件五件,成功调解撤诉1件。
蜀山法院网络庭审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月5日下午,蜀山法院法官董兵兵通过该院“智能审判平台”中的“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采取网络庭审方式先后审理了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拍照方式上传证据进行证据交换质证,庭审全程使用语音识别技术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技术以手写方式在笔录上签名确认,整个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提供下载功能。三个庭审总共仅用时1个半小时便顺利完成。(记者 陈成)
[ 编辑:邵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