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男子长时间将无牌车停非机动车道 被记12分罚2000元

15.07.2015  13:41

日前,宿州市砀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无牌且长时间占道的车辆,针对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给驾驶人作出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7月10日下午3时许,民警在砀城东升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小型客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民警通过巡逻车喊话器反复提醒车主,不要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妨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但10分钟过去了,仍不见有人挪车。民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进一步查看发现,该车不但没有张贴临时牌照,而且车门也没有上锁。民警继续喊话,围观的群众也越来越多,但仍未见认领该车的车主。为了不妨碍他人通行,民警遂将该车拖至交警大队暂扣。

下午5时许,车主陈某慌慌张张赶到交警大队要车。原来,当天下午,陈某有事走得急,便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内,也没顾上锁车门,办完事回来虽听见巡逻民警不断喊话,但怕当着众多围观者的面遭到批评,便选择了暂不露面的方法,一直没敢认领自己的车。(汪奇 张南)

原标题:无牌新车无人领 只因车主要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