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3男子私自熔炼旧铅酸蓄电池 涉污染环境罪被抓捕

08.07.2015  11:39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未取得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资格,便跑到宣城市宣州区一处偏僻的乡村租下山场,开办工厂并偷偷熔炼废旧铅酸蓄电池以提取铅锭。当地环保部门对此予以查处后,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日前,经公安机关提请,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黄鹏、彭善鸿、周长根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宣州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时认定,黄鹏、彭善鸿、周长根3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江苏省溧水县人,其中黄鹏在江苏省溧水区洪蓝镇工业园开办一家名为“南京环宏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从事危险废物铅酸电池的收购与加工、提炼业务,因该企业未获得危险废物铅酸电池的熔炼许可,黄鹏遂产生了开设一家铅酸蓄电池熔炼作坊的想法。

2014年四五月间,黄鹏租用一个位于宣州区黄渡乡峄山村余村组的山场,在此地投资创办铂曼金属制品厂。兴建厂房期间,黄鹏聘请周长根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厂房建好后,黄鹏出资购买相关设备,聘请工人,并于2014年10月开始处置加工铅酸电池。

2014年11月,黄鹏与彭善鸿密谋,由彭善鸿以企业负责人的名义接手经营、管理该工厂,彭善鸿从黄鹏提供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等生产原料内赚取每吨20至30元不等的提成,周长根则全面负责厂内生产与后勤管理工作。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该无证金属加工厂通过购进铅酸蓄电池,掺入燃煤等辅料,经熔炼提取铅锭,共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铅酸蓄电池900余吨。

今年3月19日,宣州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对铂曼金属制品厂进行调查走访,确认该厂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厂内还剩废旧铅酸蓄电池原料10余吨。现场采集废铅酸蓄电池样本,经查,认定属于危险废物。综合相关信息,环保部门判定此批样品为蓄电池内部组件,遂对该厂予以查封。

4月2日,宣州区检察院召集该区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单位负责人参加视频会议。会议上,宣州区环保局反映,铂曼金属制品厂未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排放的烟尘将山场的树木都熏死了。

宣州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鹏、彭善鸿、周长根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建议宣州区环保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宣州区环保局采纳了该建议。5月8日,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同日,彭善鸿、周长根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6月8日,黄鹏被刑事拘留。

宣州区检察院认为,黄鹏、彭善鸿、周长根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9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且到案前已着手实施毁灭、转移证据,遂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吴贻伙 本报记者 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