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微博晒持枪照片 因非法持枪罪被判缓刑

04.09.2014  18:40

舒城男子舒某在微博上晒出4张自己持枪拿刀的照片,警察很快找上门。记者昨日从该县法院获悉,舒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

舒某供认,退伍后从他人手中得到气枪和子弹。 3月2日,他在网上看到云南昆明暴恐事件时义愤填膺,在其腾讯微博发表言论:“恐怖分子不要去杀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要找就找我这样的! ”,并发布4张持枪拿刀照片。

3月5日夜,当地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这组持枪照片,翌日,民警依法对舒某的住所进行检查,查获其非法持有气枪两支、子弹32发。

法院审理认为,舒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其所持有的气步枪两支、子弹32发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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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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