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购物订餐为由 盗抢路边商店饭馆
以购物、订餐为由,伺机盗抢路边商店、饭馆内的财物;两年半流窜安徽、湖北两地5个县市,共疯狂作案100余起,案值达10万余元。4月21日,宿松警方成功将这名负案累累的盗抢惯犯抓获归案。
今年3月5日上午10时许,张某在宿松县孚玉城区经营的箱包店走进了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男子说要购买一个行李箱,叫张某拿两个给他挑选。男子挑到一个行李箱后,又说购买一个背包。就在张某去店堂的拐角处拿背包时,男子迅速走到柜台后面,盗取张某放在里面的挎包,包内放有现金8000元,然后飞快地窜出门外,很快消失在人群之中。3月11日中午,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走进了李某经营的饭馆里,说要订餐。饭菜搬上饭桌后,男子说要购买硬中华香烟送人,并要求李某为其开具发票。就在李某低头开具发票时,男子趁机将李某放在柜台上的两条香烟抢走,并迅速逃离现场。
今年以来,宿松公安局孚玉责任区刑警队共接到类似报警10余起。警方调取了这些案件现场的监控录像,通过比对,认定系同一名男子所为。经进一步侦查,警方查明该男子为姚某。4月21日中午,警方通过大量布控,将躲藏在城郊一出租屋内的姚某抓获。
警方查明,33岁的姚某是破凉镇人,单身无业,嗜好赌博,两次因盗窃、抢夺被法院判刑入狱,于2012年6月刑满释放。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姚某流窜武穴、黄梅、蕲春和宿松等地,针对路边商店、饭馆实施盗窃、抢夺活动,共作案100余起,其中宿松作案50余起,案值共计10万余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姚某为便于作案逃脱,都是选择在人流量多的地方作案,每次作案前,都事先踩点,熟悉逃跑路线,然后对发现有女性或老年男性在经营服务的商店、饭馆伺机实施盗抢行为,盗抢的财物主要是香烟、现金。
该类案件的很多受害人因为损失小,在案发后均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此助长了姚某疯狂作案的嚣张气焰。办案人员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受到不法行为侵害,不管损失大小,都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决不能让其逍遥法外。(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