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男子专盯老年妇女下手 丢包诈骗金饰坐班房

12.06.2015  12:05

毛某与吴某在泾县、巢湖两地专盯佩戴金饰的老年妇女下手,使用丢包的方式实施了三起诈骗案件,骗取了三名老年妇女金戒指、金耳环等首饰。近日,泾县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毛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2014年9月至11月期间,毛、吴二人在泾县、巢湖市两地的乡镇用丢包诈骗的方式实施了三起手段极为相似的案件。二人专挑老年妇女下手,见到佩戴金饰的老年妇女便演起了双簧,吴某将冥币装到黑袋子里做诱饵扮演丢钱的一方,毛某则扮演捡钱的一方,捡到钱后便煞有介事的将见到此过程的老妇女拉到附近隐蔽处商量分钱的事情,后又找借口离开让老妇女暂时看管袋子里的钱,以作担保为由把老太太身上的耳环、戒指等金饰和现金拿走便一去不复返。二人骗取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123元,所骗财物被二人销赃得款5740元,二被告人均分并挥霍一空。案发后,吴某的家属代为退出了非法所得1310元,警方已将上述赃款先行发还了其中一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有诈骗罪的犯罪前科,同时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多次诈骗,且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庭审中自愿认罪,加之,吴某退出部分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张玲 冯晶蕊 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