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月多次“霸王餐” 构成诈骗被拘10天
08.08.2016 15:35
本文来源: 公安厅
8月3日,一男子在合肥繁华大道一家酸菜鱼馆酒足饭饱后,拒不付钱,而中途还托店员捎了包香烟。问拒付理由,“没钱”。据警方统计,近一个月来,该男子在省城多个饭店吃了近十次“霸王餐”。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当日15时许,繁华大道一家酸菜鱼馆的店员来到骆岗派出所求助,称饭店内有人点了烟、酒、菜,共计140余元,饭后却拒绝付账。民警在饭店看到,一名男子满身酒气坐在餐桌前。店员说,他手上的烟也是中途托店员捎来的。
经现场询问,民警得知该男子孙某40多岁,庐江人,无业。“为什么拒绝付帐?”民警问。孙某称,“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没钱怎么还来吃饭?”孙某说,中午又热又饿,就找一家餐馆吃饭了。随后,民警将他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7月15日,孙某在繁华大道一家土菜馆消费了200多元后表示无钱付款。店方报警后,孙某打滚耍赖,店方怕招麻烦,没追究他。6天后,孙某在安庆路一家餐馆消费了80多元,饭后直言没钱付。饭店方虽报了警,但最终也没追究。警方调查发现,近一个月来,孙某在合肥多个餐馆吃了近十次“霸王餐”,每次消费都在100元上下。因为金额不大,商家几乎都未予追究。警方称,孙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被行政拘留10日。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8.08.2016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