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

03.04.2019  22:31

4月3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分析当前我省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排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 “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李建中主持会议,省委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必方,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定明,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张海阁,以及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刻汲取江苏“3·21”爆炸事故和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等教训,进一步敲响警钟,对全省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强调。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了全省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情况,省林业局、省消防总队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始终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流程、各环节,始终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把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切实理清当前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红线意识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悬空、监管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切实绷紧思想之弦,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会议要求,要明确整治重点,从严从实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要突出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组织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1+6+N”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集中行动,要无死角开展大排查,按照“四不两直”原则,对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立体式的排查。要全方位推进大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一抓好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要努力实现大提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推动风险查找标准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主体全员化,建立风险治理分级制、交办制、通报制、销号制。特别是要加快建成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全方位安全防控监测体系。 二要突出森林防火工作。 要注意严密防范,要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和各级林长的作用,周密布防、严防死守,盯住源头隐患、关键部位,确保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节日期间,各级应急、林业、消防等部门要组织明察暗访,全方位督导检查森林防火责任、措施落实。要注意及时应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切实加强值班巡查和日常监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监测,合理布防力量,配齐配强专业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动,确保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级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升实战水平。各级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并及时发布。要注意防火宣传教育,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防火意识,营造全民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要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要加强危化品和化工企业整治,围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有事故风险隐患的,一律先停产,待整改到位后再复工。要加强道路交通整治,强化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盯紧长途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客运班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严肃查处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以及车辆擅自改装、无资质营运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整治,对煤与瓦斯突出等6类高风险煤矿深入开展“体检式”重点监察,坚决落实千米矿井安全论证及限产、停产、退出等处置措施,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坚决整治井下运输车辆使用干式制动器、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消防整治,持续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博单位以及城中村、“三合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加强建筑施工整治,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情况发生。 四要突出加大监管力度。 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1+6+N”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专项行动,特别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切实把高风险行业、重点企业看牢盯住。要发挥媒体和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一查到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要从严打好监管执法攻坚战,相关监管部门要坚决查处那些不守规矩、不按规则办事的企业和个人,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单位和个人不敢以身试法,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要突出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督促企业负责人树牢安全生产意识,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既是对职工负责,也是对自己身家性命负责。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要把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督促企业在安排项目、制定规划、组织生产时,必须同步考虑安全生产投入,做到及时到位不欠账。严格执行设备定期更新,加速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及时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加大安全教育投入,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要倒逼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公示、教育、考核机制。要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确保“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要尽快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公开等配套制度,把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坚决把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全过程,确保责任可追究、可追溯、不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