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利用电视购物“以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诈骗的骗局

23.10.2014  15:38

  近日,铜官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利用电视购物冒充药品销售进行电信诈骗的警情。为防止此类警情再次发生,请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宣传防范和打击工作。同时也提醒群众注意防范。

  一、简要案情

  2014年10月22日,报警人李某来铜官山派出所报警,称其几天前通过观看电视播放的某药品宣传片,广告称该药品有治疗糖尿病等多种疗效。王某的老伴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拨打了销售热线,电话接通后,接线员竭力推销这种产品的神奇疗效,王某的老伴并没有下单,但是几天后商家就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东西寄过来,因为是某速递公司代为收取货款,王某老伴当场支付了人民币500元,拿到货后发现只是单纯的食用纳豆。

  二、作案特点

  1、利用群众对电视台的信任,骗取群众对其电视购物广告所推销产品的可信度认可,利用“疯狂”的推销手段,及其群众的购物欲望。

  2、广告主持人夸张和富有诱惑力的宣传语言、产品演示、再加上所谓的专家的推荐、产品使用者的现身说法,强烈的刺激着观众的神经,撩拨起观众的购物欲望。

  3、利用快递送货时先付款后验货且不能当场退款的邮递销货方式,诈骗贵客钱财。

  4、顾客发现上当报案后,由于电视购物异地较多,加上涉案人员多、数额大,调查取证比较困难,破案难。

  5、迎合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

  三、防范建议

  1、加大预防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手机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人民群众对此类诈骗案件的防范意识。

  2、提醒消费者不要听信广告浮夸的宣传,调整消费心理,有病要到正规医院治疗。

  铜官山派出所:王俊、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