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出台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 新建小区必须光纤到户

05.09.2016  18:04

9月4日,记者从省法制办了解到,《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草案》中提到,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电信设施。未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审查合格,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此外,我省鼓励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施光纤到户改造。

草案》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的电信设施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取进场费等不合理费用,不得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的电信服务自主选择权。

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收购通信电缆、蓄电池、接地铜排、窖井盖等废旧电信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再生资源回收的规定。禁止收购、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废旧电信设施。

“截至2016年2月底,全省电话用户总数为4918.9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700.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218.3万户,电话普及率为80.9%;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925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3843.6万户。”省法制办经济法制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方面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这也促成我省酝酿出台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

10月1日前,市民可以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点击网站首页中部“服务大厅”的“立法意见网上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晨报记者 于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