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并进行严格审核。我委将按照国家要求择优上报,对尚无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内的龙头企业,优先推荐。
请各地发展改革委行文,明确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审查意见,于6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另附电子版光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采用Office Excel格式)。同时抄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联系人:李岩,联系电话:0551-62602791
附件: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附件下载: 发改办高技【2016】1225(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pdf
2.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 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3.评价表附件下载: 评价表及附表.xls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