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成效明显
10.08.2015 18:05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面对被执行人多方隐藏可供执行财产,电话换号,公司、住所人去楼空等“执行难“问题,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积极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被执行人的贷款、买房、交通、高消费进行限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收到很好的效果。
近日,该院执结的3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庄某系某公司的法人代表。在3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庄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198万余元。履行期限过后,庄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田家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庄某仍拒不支付。田家庵区法院遂依法将被执行人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有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的规定,庄某公司的业务因此受到影响。于是,庄某积极与田家庵区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履行,并分三次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今年以来,田家庵区法院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方式,先后执结案件近30件,对引导、建立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来源: 法院
10.08.2015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