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用地调控给楼市降温 库存大的市县不建安置房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近年来,我省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现象,一些城市库存压力较大,而另一些城市则房价居高不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并重,对不同地方“分类指导、因城施策”,重点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而对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则减少以致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供地调控:消化周期36个月以上,停止供地
按照“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等5类调控目标,目前,安徽省已编制地级以上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3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并已上报。规划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减少供地;12~6个月的,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此外,各地建立了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合肥市房地产去库存重点是非住宅商品房,同时加强商品住房土地的供应管理,保障供求基本平衡,保持市场稳定,控制房价过快上涨,避免大起大落。合肥市着力对经营性用地供应结构进行调整,即年供应经营性用地总量不变或适度下降,其中,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可在目前年均6000亩的总体水平上适度提升,商业、办公用地供应总量可适度降低,布局区域突出。
去库存:库存大的市县,不建安置房
对于商品房库存数量过大的市县,安徽省政府原则上不再建设安置房和保障房,不再划拨供地,而是提高土地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和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比重,积极实施货币补偿、购房券安置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拆迁安置方式,引导群众自主选择住房,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
属于政府原因未开发建设和不宜再建的住宅和商业项目用地,采取由政府协议有偿收回方式处置。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研究制定已供未建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用于国家和省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对已缴清土地出让金且尚未预售的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依照法律规定适当延长项目开竣工时限。政府还可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厂房、仓库等房屋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轻加工研发型)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高层次人才公寓等,实现消化库存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双赢”。
优化结构:商业可发展民生工程
我省通过招拍挂方式成交的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商业(含办公)且尚未开发建设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在不提高规划容积率前提下,对未售部分通过调整部分商业(含办公)用途、调整商业(含办公)部分自持比例方式,实现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通过自持、购买或租赁的方式,将商业(办公)用途建筑,用于发展新兴产业、养老、文化、体育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旅游或所在地稀缺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民生工程。
此外,对到期尚未开发的建设用地进行监测,要求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及时督促房地产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竣工。近期,安徽省积极研究建设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已启动合肥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结构不断优化。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毛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