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奥体中心500元游泳卡 用一次后打水漂
去年六月份,省城姑娘小张在合肥奥体中心游泳馆办了一张500元的游泳卡,然而这张卡只用了一次便“打了水漂”,小张抱怨说,前几天她去游泳馆时被告知,这张卡已作废了。
小张回忆,去年六月,她在一位教练推荐下,充值500元办了这张卡,可使用20次。她说,这张游泳卡虽无大幅优惠,但可接受该教练的技术指导,当初有不少人都从教练手中办了类似游泳卡。教练说,这张卡只要未满20次,什么时候去都行,而且单次不限时长。
办卡后,小张只使用了一次。然而,今年小张再去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却告知说,这张游泳卡作废了。小张十分诧异,立即联系了游泳馆客服。工作人员解释,这种游泳卡都是教练私下办的,去年8月份就已作废。小张说,她联系不上之前的教练,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
昨日,记者看到了游泳卡。该卡为VIP私教班学员证,并写明是一对四游泳卡,正面印有中体运动俱乐部的标志。游泳卡并没有写明具体的使用时限和失效日期,只有20次游泳的记录数字。小张称,如当初游泳中心不让教练私下办卡,应在游泳馆里作出提示。
随后,合肥中体运动俱乐工作人员表示,去年他们聘了大量的私人教练,有些教练私自用低价发售VIP课程卡,导致学员信息没有录入俱乐部信息系统,学员所交的费用也并未缴至俱乐部。今年游泳馆加强管理力度,所有游泳卡必须通过俱乐部前台办理,并会给出机打发票作为凭据。工作人员表示,该馆一对四VIP卡售价980元,四五百元的卡种都是教练私自发售的,已无法使用。
对此,合肥148法律咨询中心律师柳丰收认为,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表述,游泳馆应承担相应责任。教练虽为无权代理人,但因教练出售该游泳卡后,消费者正常使用过该卡,说明游泳馆承认并认可该卡的正常使用。这使得消费者有理由相信教练有代理权的表象。现在,游泳馆应承担相应责任后,再追溯相应员工的责任。律师建议小张可向消协投诉,或通过法院起诉游泳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