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散了伙 电话扰不停
“你觉得纠纷处置得不满意,为何不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呢?”昨日,合肥的潘女士向本报记者投诉称,多年前,她与人合伙做生意,结果双方不欢而散,让她没想到的是,其后,对方竟连续四年时间,频频对其进行电话和短信骚扰,致使她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
生意散伙骚扰不断
从2000年起,潘女士和方先生开始合伙做建筑工程生意,并商定由潘女士出钱,方某出力,利润均分。后来,两人因利润分成事宜产生纠纷,不欢而散。几次协商不成,双方于是终止合作。
可是,从2011年6月开始,潘女士就不断收到方先生发来骚扰短信和电话。方先生声称,潘女士私吞了数百万的利润,要求对方返还其应得部分。近日,方先生还在短信中威胁要带人上门找潘女士理论,甚至还拨打潘女士的孩子的电话进行骚扰。
“这么多年,我从来都没换过手机号码,我如果真的私吞了那么多钱,还不早就躲起来了啊!”潘女士说,对方的骚扰电话和短信,经常在夜里突然响起,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而且,他的言论还有很强的威胁和恐吓色彩。”
无奈之下,潘女士只能报警维护家人安全。不过,因对方没有做出实质伤害举动,警方也只是简单进行了调解。
经济纠纷为何不走司法途径,却要不断骚扰对方呢?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方先生。方先生称,潘女士曾是他公司会计,两人合作两年多,可是,潘女士私吞账本、隐瞒账目,导致方某无法正常经营。方某也承认,自己确实曾经给潘女士发过一些言辞过激的短信,“但是,她也回了短信给我,甚至还打电话骂我。我和她之间只是经济纠纷,目前,我已将此事提交司法部门予以解决。”
电话骚扰或面临治安处罚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侯鹏律师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都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情节较重的,还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侯鹏律师,针对电话短信骚扰或恐吓行为,受害人要注意保留短信和录音等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