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强省“一号工程”推动新安江流域可持续发展

08.09.2015  05:55

  记者从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了解到,财政部和环保部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系统评估报告出炉。新安江首轮3年试点工作如期完成,流域水环境治理稳中趋好,为建立完善我国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典型示范。环保部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连续3年达到补偿条件。

  跨皖浙两省的新安江,是全国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流域。试点3年来,我省把新安江综合治理作为生态强省建设的“一号工程”,以试点为契机先行先试,以项目为抓手联动推进,先后制定了补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项目管理和验收、全面禁磷等50多项制度,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产业发展政策,探索建立综合协调、考核奖惩、项目管理、区县断面水质考核等较为系统的治理工作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传导到经济转型发展上来。截至去年年底,新安江上游地区充分发挥试点资金的放大效应,实施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00多个,完成投资455.1亿元;其中,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项目192个,已完工项目134个,累计完成投资85.9亿元。

  试点中,我省围绕保护、发展、惠民的目标,把新安江生态建设与民生工程有机结合,强力推进主要干流沿线工厂搬迁、农村环境风貌整治、城乡污水处理、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统筹协调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网箱退养户转产一次性补助、退养户困难救助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确保网箱退养“退得出、稳得住、不反弹”;通过推行村级保洁和河面打捞社会化管理,吸纳3000多个农村人口就业。目前,新安江两岸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初步形成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模式,推动了乡村旅游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

  试点以来,皖浙两省打破行政区划藩篱,建立流域上下游互访协商机制,积极构建跨区域的部门合作,建立联合监测采样、汛期联合打捞、联合执法检查、应急联动、预防与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等机制,实现了全流域联防联控、合力治污。截至去年年底,新安江上游水质监测点位由原来8个增加到44个,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由原来29项增加到109项。皖浙2省对新安江省界断面水质开展联合监测采样36次,监测结果得到双方认可。

  【编后】

  为确保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我省新安江上游地区以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为契机、以政策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加强上下游合作,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机制,实现了保护、发展和惠民有机结合,为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生态补偿机制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