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1.01.2017  04:31
 

皖国土资函〔2017〕126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20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完成全省“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资源要素支撑,提升国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决策部署上来,把本地区落实工作作为“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制定政策措施,确保扎实有效推进。

二、真抓实干完成下降目标

(一)为确保到2020年末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22%,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对下降目标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2),各地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实际及发展趋势,尽快确定下达本地区所辖县(市、区)五年下降目标底线及年度下降目标底线,并将分解结果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委。

(二)各地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深化集约利用,注重循环发展,发挥市场作用,突出科技引领,着力推进节约集约模式、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确保完成《意见》中要求的落实下降目标各项重点任务。

三、建立健全评估考核制度

(一)建立“年度备案、中期评估、五年考核”的评估考核制度。自2017年起,每年6月底前,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上一年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形成年度评估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2016年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评估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报。2018年底,开展下降目标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2021年,对“十三五”下降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二)建立落实下降目标的激励机制。对下降目标完成好的市县,将在生态用地空间配置、用地计划指标、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土地投入产出水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市县,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

1.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

2. 安徽省“十三五”各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  使用面积下降目标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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