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制定出台新的技术市场管理办法

27.10.2016  08:10

甘肃省技术市场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从政策上保证了在相关业务领域与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有利于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国家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在技术市场管理监督中的职责,解决了职能部门职责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明确了四技合同中免征增值税认定权限及合同类型,免税备案程序,奖酬金提取比例及核定方式,奖酬金提取现金时须具备的条件。明确了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奖励、报酬提取比例及奖励对象,并对奖励和报酬支出与单位工资总额的关系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市场建设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区域拓展,与科技扶贫对接,体现了甘肃的特色。

办法出台后,甘肃省科技厅向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专题培训等方式重点将宣传培训对象对准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成果转移转化主体,通过拓宽宣传渠道、加大执行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甘肃省技术市场的活跃度和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的效率。

2015年甘肃省的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30.31亿元,排名全国第13位,比2014年前进了一位。根据当前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新形式新要求,甘肃省今年启动了技术市场条例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