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时报》报道,5月底,琼瑶(原名陈喆)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编剧于正(原名余征)等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择期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正及五个被告出品方分别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希望将案件移送浙江、湖南等地法院审理。
昨天下午,琼瑶的代理律师王军微博发布三中院的裁定书,裁定依法驳回了各方案件移送审理的申请。如被告不上诉,案件将继续在三中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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