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法院“硬碰硬”执结“骨头案”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日上午,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三辆执行警车驶入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某实业公司,警车上端坐着身着法官制服的执行法官和全副武装的司法警察,他们正在强制执行一起“硬骨头案”。
2014年11月20日,滁州市一企业主熊某某租赁滁州某实业公司厂区内厂房及办公楼生产加工保温装饰一体板。合同签订后,熊某某既未加工保溫装饰一体板,也未支付过租金。滁州某实业公司起诉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加工合同,支付租金。滁州市琅琊区法院判决滁州某实业公司胜诉。熊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滁州市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熊某某并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
今年9月份,滁州某实业公司已经准备将厂房厂地租赁给另一家企业,而该企业也准备进驻该公司。无奈之下滁州某实业公司于今年9月12日向琅琊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熊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在执行场所张贴限期强制迁出公告。熊某某自己不主动履行判决,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却背后指使其亲属控制着租赁厂房厂地。10月18日,当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滁州某实业公司厂区内执行判决时,竟遭到熊某某亲属的围攻,执行受阻,干警受伤。琅琊区法院执行局当即派出司法警察增援,欲对妨碍执行的人员进行司法拘留。此时熊某某及其亲属表示愿意主动搬迁腾让,执行法官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并给予合理期限责令其履行判决。但是,再次给予的执行期间届满,熊某某并未实质性履行判决,厂房内机器根本未拆解,库存大量的产品尚未移出。因此,琅琊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由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队,派出10余名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并邀请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到执行现场临场监督,请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采取强制迁出措施。执行中,熊某某仍未到指定的执行现场,其亲属又在现场阻拦。经过执行法官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法制宣传,熊某某亲属自动终止了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强制迁出得以顺利进行,一起“硬骨头案”在执行法官敢于“硬碰硬”工作作风中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