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1月15日,学校召开党委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办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蔡敬民主持会议。
会议全文学习了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在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实施办法》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更好维护改革稳定大局的有力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从“三个关乎”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会议强调,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会议要求,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制,以刚性约束推动工作落实,自觉做遵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模范,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
目前,学校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以及新媒体的管理。学校还通过召开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组织全校科以上干部寒假专题培训等形式,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省委《实施细则》和学校《实施意见》得到不折不扣执行,推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迈上新台阶。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