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封车辆 案件顺利执结
03.12.2015 18:54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现场查封被执行人车辆,将一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陆某某原系被执行人芜湖某商贸公司的供应商,后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芜湖某商贸公司应给付陆某某货款人民币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陆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调查。经查,被执行人公司账上没有存款,但通过车管所查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有数十辆汽车,其中最有价值的是一辆“宝马X6”型汽车,遂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后执行法官电话通知被执行人芜湖某商贸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某,督促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但王某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2015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名下的“宝马”轿车停放在芜湖市南翔万商电脑城附近。于是执行法官立即赶往该车辆停放地点,找到车辆后,电话联系王某某,但王某某拒接电话。执行法官在现场一直守候到晚上六点钟,但该车辆仍无人来取,执行法官遂对该车辆进行了现场查封,贴上封条。在回法院的途中,执行法官将查封的法律后果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短信的方式告知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见法院动了真格,二十分钟后,王某某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表示一定会配合法院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第二天上午,被执行人芜湖某商贸公司主动将该案全部执行款汇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本文来源: 法院
03.12.2015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