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现代物流项目管理办法》促进物流业转型升级

18.08.2016  12:35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物流业转型升级,近日,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台了《现代物流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期为五年。

      《办法》明确,未来五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具有较强公益性质、重要物流节点或社会资本参与性不高、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对促生产、扩消费具有重要作用的物流建设项目。具体范围包括:多式联运转运、重要枢纽节点物流园区、城乡配送网络设施、农产品物流设施、物流信息平台类、物流标准化、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资源型产品物流工程、电子商务物流、应急物流工程等十大类项目。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采取一次性投资补助方式,补助资金标准参照当年该专项的总规模和项目总投资规模分档确定,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下一步,黄山市发改委将根据国家投资重点支持方向,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物流重大工程包,建立项目储备库,完善前期工作,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加快形成梯次推进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