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安徽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强调,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发展阶段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突出共享发展理念,强基础、保基本,重普惠、促供给,增后劲、可持续。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和互联互通、服务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实施意见》从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6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印发后,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会同发改、财政、新闻出版广电、教育、科技、体育等部门组成文件起草组,具体负责实施意见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先后召开5次工作会议和座谈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2次书面征求23个省直单位意见,形成初稿、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8月24日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11月20日,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12月25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7个方面25条。附件为《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共3类15项34条,对各级政府应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