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二环路以内无绿色环保标志车将限行
继去年清河路限行后,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范围又扩大了。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动车污染减排有关事项的通告》,决定进一步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车限行范围。
二环路内,无绿色环保标志车限行
自2012年10月1日起,无绿色环保标志车在清河路(西二环至沙河路段)限行后,即日起,阜阳市无绿色环保标志限行区域进一步扩大。今后,阜城二环路以内区域为限行区域(限行区域东至沙河路、涡阳南路,南至一道河路,西至中南大道,北至北京路;限行区域不含以上各路),每日7时至19时限制通行。
其中,2014年9月30日前为限行过渡期,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无绿色环保标志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提醒尽快领取绿色环保标志
“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包括黄标车及未贴环保标志的车辆。”市环保局污控科副科长阚书培介绍,那些未达到国Ι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所以称为黄标车。这类车辆、排出的危害气体含量比较大,对空气污染较为严重,故进行限行。
阚书培说,一些符合绿色环保标志标准的车辆,在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可能会出现尾气检测不合格的现象,车主需要维修达到标准后才能领取绿色环保标志。“如果没有及时领取绿色环保标志,也将被限行,提醒车主尽快领取环保标志,以免通行不畅。”
2017年,全部淘汰黄标车
“前期限行主要采取路面抽查的方式。”阚书培介绍,为提高限行车辆管制效率,日后阜阳市将逐步建成并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进行抓拍,并建立机动车监管平台,将车辆环保标志信息输入系统,方便监管。
同时,根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暨颍淮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各县(市)也将在2015年底前划定无绿色环保标志车限行区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除了进行黄标车限行外,阜阳市也开始实施黄标车分年度淘汰计划。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黄标车。
不达“国四标准”,机动车不能注册登记
除车辆限行外,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从6月1日起,阜阳市开始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四标准”)。
对此,颍州晚报记者了解到,届时,在阜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其大气污染排放必须符合“国四标准”限值要求,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环保部门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营运许可证。
“此前已注册的低于‘国四标准’的车辆可以正常上路、年检,领取环保标志,但也将经过环保车标限行等措施逐步淘汰。”市环保局污控科副科长阚书培介绍,目前阜城市场上销售的私家车基本均以达到“国四标准”以上,将不受任何影响。“受此项政策影响的主要是大小货车、牵引车、油罐车等各类重型柴油车。”
需要提醒的是,机动车车主可通过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输入车辆型号等信息,查询车辆是否属于达到“国四标准”的车型。 (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