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境监测系统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土壤砷和镉实验室能力考核(2018年第二轮)中获得好成绩

23.08.2018  22:23

为掌握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了土壤中砷和镉实验室能力考核(2018年第二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全省16个市环境监测站、巢湖管理局环境监测站及省站分析室参加考核。

针对此次能力考核(2018年第二轮)情况,8月2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关于土壤中砷和镉实验室能力考核第一批考核结果及补测的通知》,安徽省环境监测系统获得好成绩,参加考核的18家单位共有15家单位第一批顺利通过考核,评价结果为“满意”,充分展示了我省环境监测系统在土壤监测方面的分析能力和技术水平,反映了实验室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的有效性。本次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能力考核已列入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C类计划,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今后2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

今后,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将紧紧围绕《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精神,完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环境监测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