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与环境协调发展----安徽合理规划矿山总数及矿种开采量
03.03.2016 09:5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2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获悉,安徽厅已就土地总体规划、矿产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促进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安徽厅明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做好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衔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并将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安徽厅确定,合理规划矿山总数和重要矿种年度开采总量,实行新设露天采石矿山与关闭露天采石矿山数量相挂钩。将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与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相挂钩,鼓励矿业权人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减少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石和尾矿的排放量。
安徽厅要求,层层分解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工作。将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确保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以2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使整治后的耕地质量提升1~2个等级。
安徽厅强调,对《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内的项目,禁止供应土地。支持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对城区因搬迁改造被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按土地使用标准为其安排同类用途用地;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发展符合规划的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3.03.2016 09:50